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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立大师关于北宋官窑早期窑址的发现与研究

朱文立大师关于北宋官窑早期窑址的发现与研究

北宋官窑瓷器的鉴别 钧窑瓷器的鉴别与欣赏 民窑瓷器的收藏与鉴别

2020-09-02

北宋官窑瓷器的鉴别。

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汝瓷烧制技艺传承人朱文立

张公巷北宋官窑窑址发现后,历尽曲折,终于被国务院定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北宋官窑是怎么产生的呢?它和汝官窑是什么关系呢?张公巷北宋官窑发现后,笔者一直在探寻其中的奥妙。宋代每个名窑的形成与失传都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它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有一段时间,笔者一直以为:张公巷北宋官窑是汝官窑的延续,近些年来笔者对此产生了怀疑,它和汝官窑有着本质的区别,汝官窑是卷足支烧,而北宋官窑瓷足部却是直、窄、矮,釉色和支烧工艺完全是两种风格,汝官窑经历了清凉寺到文庙两个阶段,那么张公巷北宋官窑也一定有早期的窑址,早期窑址也会像清凉寺窑址一样不在汝州城里,应在众多的临汝窑范围之内。张公巷北宋官窑发现后,笔者又开始踏上了寻找早期北宋官窑遗址的征程。 北宋官窑早期遗址的寻找 宋代的临汝窑所有窑址,虽然近千年岁月的变迁,在现在的地面上,基本上都能找到其痕迹。上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笔者为研制汝瓷寻找原料,跑遍了临汝窑的众多窑址,这些窑址都与汝官瓷有较大的区别。其中在大峪东沟窑址西边群众挖窑洞住,在距地表3米下,出土了好多不同于汝官窑,也不同于其它临汝窑的瓷片以及大量废匣钵片,这些瓷片制作非常精细,釉色也别具一格。由于它距东沟窑址中间只间隔30多米(笔者把此地命名为东沟西窑址),所以当时把它误认为是一个窑址。2000年初,笔者发现张公巷北宋官窑以后,出土的瓷片均非常精细,釉色又是非常纯正独特的粉青色。难道张公巷窑址天生的就那么精细吗?笔者认为张公巷北宋官窑和汝官窑一样,应该有早期窑址。文庙汝官窑早期窑址是宝丰清凉寺窑址,那么张公巷窑址早期也应该在汝州城外的丘陵地带,东沟西窑址是否就是北宋官窑早期窑址呢?从2001年开始,笔者一直在寻找证据,由于东沟西窑址遗址层距现地表3米以下,不经大规模挖掘,很难寻找。 张公巷北宋官窑早期窑址的发现 张公巷窑址发现后,在窑址附近,街道两旁的古董店迅速增多,为了早日找到北宋官窑早期窑址,笔者常到这些古董店寻找证物。2006年8月,在三个古董店惊奇的发现了板沿擦足支烧盘残器、残片,其中也有满釉支烧。荷花碗残片,平底支烧钵残片。还有底部中间刻有大写数字“一”、“二”板沿盘残片,这些实物均是生烧。而且支钉还在器物上,显然是从窑址上挖出,并且还是近期出土。笔者判断这些实物应是东沟西窑址出土,绝不是其他临汝窑出土。笔者随即到窑址查看,发现东沟西处窑址历年来挖煤已塌陷,群众的窑洞已不能住而迁出。据群众讲,前不久有三个人在破窑洞内挖瓷片,上述瓷片正是从这里出土,笔者去看时,窑洞刚被暴雨淋塌,窑址仍深埋地下。 2008年3月中旬,古董商店又出现一些荷花碗残片,有的残荷花碗由于过火和残匣钵片粘连在一起,还有印花独特青瓷片、渣斗残片等。笔者通过调查落实,这些残片仍是近期当地群众在大欲东沟西窑址挖掘的。 对东沟西窑址的研究 在钧官窑遗址发掘中,发现带数目字的器物“一”是同类器物中最高 或口径最大的;“十”是最低或口径最小的。而东沟西窑址出土的板沿盘也是同样,说明东沟西窑址一部分产品是为宫廷进贡所烧,它沿袭了均官窑办法向宫廷进贡。

中国瓷网总经理朱东明随同朱文立大师一起到东沟窑址考察

东沟西窑址两次出土的荷花碗口残片及残器和台北故宫博物院保存的荷花碗大小完全一致,荷口弧度重合的完全一致。在清凉寺遗址、文庙遗址、张公巷遗址中均未发现同类器,这说明台北故宫博物院存的荷花碗不是汝瓷而是东沟西窑址生产的早期北宋官瓷。荷花碗被视为汝官瓷的代表作品,说明了东沟西窑址是北宋官窑早期的贡窑。 通过对东沟西窑址生烧的瓷片再烧,正色是不同于汝窑但和汝窑天青色接近的另一种天青色,这和《格古要论》中所说的北宋官瓷“色好者与汝窑相类”吻合。 张公巷北宋官窑独特粉青印花产品非常少见,它的印花浅而细腻,线条流畅。它不同于临汝窑、耀州窑、越窑和高丽青瓷等,也不同于汝窑,可以说是独树一帜。这次在大欲东沟西窑址发现的粉青印花瓷片和张公巷出土印花瓷片的风格完全相同,这说明两窑的印花工艺出自同一工匠之手,进一步说明了张公巷的工匠来自大欲东沟西窑址。北宋官窑建成后,东沟西窑址停烧,宫廷有意把西窑址掩埋。 东沟窑址和东沟西窑址虽在同一区域,但生产的产品完全是两种风格,东沟遗址裸露地面,而东沟西窑址深埋地下达三米之厚,和宝丰清凉寺遗址惊人的相似。清凉寺东区烧造临汝瓷,西区为宫廷烧造天青色汝瓷,宫廷垄断汝瓷后把西区工匠调至汝州州衙附近另建新窑。清凉寺西区窑址禁烧掩埋,从近年来对清凉寺遗址发掘的情况可以充分说明。 综上所述,东沟西窑址无疑是北宋官窑的前身。它烧造时间应在北宋中后期,大观年间继汝、均之后为宫廷烧造贡瓷。政和间,张公巷北宋官窑建立后东沟西窑址的工匠调进汝州城内而停烧掩盖,张公巷北宋官窑完全继承和发展了东沟西窑址的风格,制作更加精细,釉色更加纯正。 当笔者把东沟西窑址的发现情况向中国古陶瓷学会会长、故宫博物院研究员耿宝昌,中国古陶瓷学会副会长、故宫博物院研究员王莉英汇报后,他们非常重视。2007年冬,耿宝昌王莉英等专家不过年迈,冒着严寒专程到东沟西窑址进行考查,我们现场又捡到了新近窑址塌陷而裸露的宋代炉条,进一步说明了此处窑址在废弃后有意进行掩埋,因为在临汝窑的众多窑址至今都没有发现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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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清凉寺汝窑址的发现与发掘


汝窑遗址的调查肇始于20世纪30年代。1931年,日本人大谷光瑞委派本院寺驻汉口的布教师原田玄讷,到河南省临汝县诸窑址实地调查。原田玄讷采集了许多瓷器残片,大部分是所谓的“北方青瓷(即耀州窑系青瓷),便认定“汝窑就是北方青瓷”。

清凉寺全景

1950年,我国古陶瓷专家陈万里调查汝窑,先后到了河南省临汝县、宝丰和鲁山三县计9处窑址现场,最早发现宝丰清凉寺瓷窑遗址。陈万里是将文献记载与田野调查相结合进行古陶瓷研究的第一人,他在1951年发表的《汝窑的我见》一文中,曾给予清凉寺瓷窑的青瓷产品以较高评价。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河南省文物考古工作者和故宫博物院陶瓷专家也多次实地考察汝窑遗址,但考察的重点主要放在临汝县(今汝州市)境内,因此多次寻访无果。

汝窑天青釉圆洗

该洗为王留现先生在宝丰清凉寺窑址采集,后捐赠给上海博物馆,此件圆洗对于汝窑窑址的发现意义重大。 1986年10月,中国古陶瓷研究会在陕西西安召开年会。河南省宝丰县陶瓷工艺厂王留现展示了他在宝丰清凉寺采集的1件灰青釉瓷洗,引起了与会专家的重视。在这一线索下,上海博物馆汪庆正于当年底两次派人前往清凉寺窑址调查,并于1987年出版《汝窑的发现》一书,认定宝丰清凉寺瓷窑遗址为汝官窑口。 1987年10月至12月,经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首次对宝丰清凉寺瓷窑遗址进行了考古钻探与试掘,确认窑址规模在25万平方米以上,窑址区在清凉寺村南的河旁台地上。本次试掘由赵青云任领队,毛宝亮、赵文军和宝丰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邓卫东参加了发掘工作。在200平方米的试掘范围内,出土了大批窑具、瓷片和各类较完整瓷器300余件,其中发现典型御用汝瓷10余件,从而证实了汝窑遗址的发现。

清凉寺出土匣钵

1999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清凉寺村居民住宅便道和院内分别进行了钻探,并选择两个地点进行试掘,在宋代地层内几乎全是御用汝瓷,并出土了不同于以往的匣钵、火照等窑具,从而确认了汝窑烧造区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清凉寺汝窑址发掘现场

2000年6月至10月,在宝丰县政府和大营镇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由清凉寺村内搬迁了四户居民,拆迁总面积1000平方米。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窑址进行了第六次考古发掘,首次开挖探方20个,揭露面积500平方米,清理出烧制御用汝瓷的窑炉15座,以及作坊、澄泥池、釉料坑等多处重要遗迹,并出土了大量的汝窑瓷器,尤其是有些器类为传世品所未见。同年10月18日,由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徐平芳、中国古陶瓷研究会会长叶文程、副会长安金槐、朱伯谦、王莉英及耿宝昌、宋伯胤、赵青云等参加的汝窑考古新发现专家研讨会在宝丰县召开。与会专家在考察了窑址现场后一致认为:中外陶瓷界苦苦寻觅半个世纪之久的汝窑瓷器烧造区已经找到,这是中国陶瓷考古的又一重大突破。宝丰清凉寺汝窑发掘项目继1990年被评为“七五”期间十大考古新发现后,又被评为200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并获得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三等奖。

清凉寺发掘现场

清凉寺窑址瓷片堆积局部

2001年6月25日,宝丰清凉寺汝窑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截止2016年7月,清凉寺汝窑遗址共进行了十四次考古发掘,每次发掘都有新的发现。目前,宝丰县委、县政府正在建设清凉寺汝窑遗址展示馆和汝窑博物馆,年底即可建成对外开放,届时历时近千年风雨的清凉寺汝窑遗址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国内外专家和游人。

宜兴归径发现一古窑址


10月29日上午,新街街道归径紫霞山庄保障房施工工地发现大量陶瓷残片,经市文管办初步勘测,此处为一晚唐到北宋时期的窑址。

30日,记者来到紫霞山庄保障房施工工地,工作人员吴先生带我们来到了位于工地东北角在建的65号楼房东面的一处小土堆,这个小土堆就是发现的古窑址。这座窑址的主体由红砖砌成,窑门及火塘用青砖砌成。在旁边挖出的土堆中有大量的瓷片和陶片,器形有罐、壶、碗等。吴先生说,在施工时就听说此处以前就是一处古窑,但具体位置无人知晓。10月29日上午,工地的挖土机在施工中发现土堆中有很多破碎的瓷片和陶片,工人立即向负责人汇报,负责人立即喊停施工并将情况向市文管办报告。在现场,吴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工友们挖出的一只保存较完整的陶罐和一只陶碗。

据市文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9日上午他们接到施工单位的报告后,立刻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经初步判断,这个窑址的年代大约在晚唐到北宋之间。从已经出土的陶瓷碎片采集标本来看,这些陶瓷碎片应该是古窑烧制出来的残次品和半成品。目前最重要的是对这个古窑进行保护。本月31日,市文管办的工作人员将再次对这个古窑进行考察,如果发现的陶瓷物件有价值,将会移送至宜兴陶瓷博物馆收藏。 (月半 陶溪 文/摄)

北朝窑址考察与初步研究——以白河窑和曹村窑为中心


北朝陶瓷近年来备受关注。巩义白河窑的考古新发现将白釉瓷器的创烧年代提前到了北魏时期,曹村窑的发现否定了范粹墓“早期白瓷”。这些新资料,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极大兴趣,各有著述。现在已经发现的北朝窑址主要集中在河南、河北与山东等地,主要有白河窑、相州窑、灵芝窑、贾壁窑、临水窑、曹村窑、西坚固窑、内丘西关窑和寨里窑、中陈郝窑等。为了进一步探讨北朝陶瓷的发展脉络,笔者在2009——2011年间,步前贤后尘,深入部分北朝窑址考察,以期获得新的认知。现将笔者考察过程中所获资料及初步研究的结果报告如下: 一.河南地区发现的北朝窑址 (一)巩义白河窑遗址,位于巩义市北山口镇白河村,西距巩义市约7千米。遗址主要分布在水地河村和白河村一带沿西泗河两岸的台地上,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这里为丘陵浅山地带,地势高低起伏,沟壑纵横,西泗河自南而北贯穿遗址中部。深厚的黄土层下蕴藏着极为丰富的高岭土和煤层。适宜的自然环境,为古代陶瓷生产提供了一个非常理想的场所。2005年4月至2008年3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合作,巩义市文物局协助,对巩义白河窑进行了考古发掘。通过发掘,在该窑址首次发现了烧制白釉瓷器和青釉瓷器的北魏窑炉及其产品。白河窑的北魏瓷器以青釉瓷器为主,白釉瓷器次之,少见黑釉瓷器。青釉瓷器以碗为主,皆为深腹,底部附圆饼状实足,口沿外饰弦纹一道。胎壁较厚,器内满釉,器心积釉现象较为明显,器外壁半釉,垂釉现象较普遍。白釉瓷器主要有杯、碗等器物,深附,底部附圆饼状实足,胎体细白,器壁厚薄均匀。器内满釉,器外施釉过腹,没有垂釉现象,釉色一般都是白中泛青。不论是青釉瓷器,还是白釉瓷器,饼型足的足缘都斜削一周,并且均未发现有施化妆土的现象。还有大量的三足支烧和柱形支烧等窑具,三足支烧俱为捏制而成。特别是首次发现白釉瓷器和青釉瓷器叠烧,说明当时有同窑烧制白釉瓷器和青釉瓷器的现象。 (二)相州窑又称安阳窑,位于安阳市北郊洹河安阳桥的南岸附近。窑址南北长约350米,东西宽约260米,面积达9万平方米。相州窑烧制的器物有碗、高足盘、四系罐、钵、杯、瓶以及瓷塑和各种明器装饰品等明器等。碗的外壁和碗心积聚有较厚的深褐色釉,大部分碗心留有三个支钉痕。 二.河北地区发现的北朝窑址 (一)贾壁窑遗址,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西郊山区的贾壁村,地距彭城镇约11公里。贾壁村分南、北、中三部分,北贾壁和中贾壁之间,槽状盆地西侧有个寺沟,窑址就在寺沟口西约70米的沟北山坡上。贾壁窑主要烧制碗、高足盘和钵类青釉瓷器,按瓷质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胎质细腻、瓷化良好、颜色灰白,胎面施一层透明青绿色釉,流油现象不甚显著;另一类胎色青灰,颗粒较粗,多有黑色斑点,瓷化程度较差,胎面施一层透明青灰色釉,并常有流油现象出现。 (二)临水窑,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临水镇,已经发现临水火车站南青瓷窑址、临水三工区窑址、汽车一队和峰峰饭店窑址及峰峰电厂窑址,窑址范围约2平方公里。临水窑始烧于北朝,经隋唐、宋金,持续到元明。在北朝时期,主要烧造碗、盘、钵等器物,以青绿釉、青黄釉为主。多数器物厚薄均匀,胎质细腻。特别值得重视的是,临水窑有一种近似白胎白釉的瓷器,胎质细密坚致,瓷化程度高,釉色细白略泛青。 (三)曹村窑址,位于邺北城东城墙外约500米的漳河“护堤”内侧,距范粹墓所在的河南省安阳县洪河屯约15公里,距东魏、北齐讲武城皇陵区约9.3公里。以窑址为中心左、前、右三个方向约300米的半径范围内,发现北朝时期的器物残片、窑具、红烧土、与器物残件粘连的窑渣等。陶瓷器物标本主要有酱釉陶器、青黄釉陶器、青釉瓷器以及介于青黄釉陶器和青釉瓷器两者之间的青釉器物,白釉瓷器标本等等。 (四)西坚固窑址,位于邢台市西坚固村西约1.5公里的沙河北岸台地上,东北距邢台县治约30公里。这里属太行山东麓的低山丘陵区,山多石灰岩石,常见大小溶洞,地表多沟壑,河岸附近有较多的开阔地带,土质多沙,不甚肥沃。窑址所在台地北高南低呈阶梯状,范围约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50米。因其上大部分被金元时期的冶铁废渣所覆盖和扰乱,故未发现原始堆积,地表散见遗物亦不丰富。采集标本有青瓷碗、罐、盆以及窑具三角支钉、齿形垫具等。年代约当北朝时期。 (五)内丘西关北窑址,位于李阳河东南岸台地上,台地东西长200米,南北150米,高约1.5米。在东断崖上还能看到一座窑炉的残体和0.6~0.8米厚的堆积层。地表散布有较多的瓷片和窑具。器类有青釉、白釉瓷器碗、钵、盘、盆、罐、瓶等,其中引人注目的是采集到一些具有北朝特征的标本,其中青黄釉陶器的标本属于首次发现。窑具有三角支钉、齿形垫具等。依采集标本,内丘城关窑址的烧造时代似可提前至北朝。 三.山东地区发现的北朝窑址 (一)寨里窑,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城东10公里左右。窑址范围较大,主要集中在寨里、顺道地、大张等地点。顺道地在寨里四队场院东北角50米,地表暴露有青瓷片和窑具等。大张位于寨里煤矿南约250米,系台地,地表暴露有青瓷片和窑具等。北朝时期主要烧造青釉瓷器,主要有碗、盆、罐等器物。釉呈青褐色和黄褐色,少数为黑褐色。釉面厚薄不均、有铁锈斑点。器内满釉,内底积釉。器表半釉,垂釉。 (二)中陈郝窑址,位于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北区窑址始烧于北朝,主要烧制青釉瓷器,特点是胎体厚实坚硬,胎质颗粒较粗,胎色灰白而夹杂黑点。釉以青褐、青黄色居多,器型有罐、瓶、碗、盘、壶等等。造型浑厚凝重,颇具北方粗放风格。 四.关于北方青釉瓷器发源的探讨 北方青釉瓷器发源之前,就有大量的南方青瓷涌入北方地区,所以北方青釉瓷器毋庸置疑的受到南方青瓷烧造技术的影响,在曹村窑址发现的具有越窑风格、早于北朝时期的盘口瓶残片便证明这一点。 邺城早在汉魏时期即成为北方的政治、文化中心,与南方的各阶层往来应该是比较密切的。南方来人可能将其日常生活用器带到邺城,这也可能促使北方的贵族阶层对陶瓷器物产生新的认知,进而吸纳南方的陶瓷烧制技艺,发展当地的陶瓷生产。另外,大量的南方青瓷在北方地区墓葬出土,也证明了南方青瓷在北方的市场存在。但是北方青瓷除了受到南方的影响之外,是否还有其自身的发展轨迹?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首先,不可排除南方工匠到北方来,直接参与了北方青瓷的生产,但北方地区如此广阔地域的瓷业生产,岂能都由南方工匠前来?这就不能排除个别乃至部分窑口的生产是在受到南方青瓷的影响下,在北方陶业尤其是釉陶的工艺基础上逐渐摸索发展起来的。在已知的北朝窑址中,发现烧制青黄釉陶器与青釉瓷器并存的有内丘西关北窑址和曹村窑址,其中曹村窑的资料链条比较完整。

在曹村窑,青黄釉陶器——介于青黄釉陶器与青釉瓷器之间的青釉器物。青黄釉陶器与青釉瓷器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首先,三类器物标本的胎体原料配方接近。其次,三类器物的形制基本相同,可印证它们之间的工艺联系。第三,介于青黄釉陶器和青釉瓷器之间的青釉器物,其胎质接近青釉瓷器,釉与青黄釉陶器接近,都是低温铅釉。这个现象值得我们思考:在青黄釉陶器与青釉瓷器的发展嬗变过程中,是否存在着这样一个过渡阶段?是否存在着一种“陶——瓷”的过渡形态?如果认同这样一个过渡阶段和过渡形态,根据以上资料,是否可以认为在“陶——瓷”的过渡过程中,首先是胎质的高温瓷化,而后才是釉质的高温钙化?如果不认同这种过渡形态,那么介于青黄釉陶器和青釉瓷器二者之间的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这种“瓷胎陶釉”器物的陶瓷属性是什么?

五.关于白釉瓷器的发源与界定标准的探讨 白釉瓷器与青釉瓷器的制作工序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将胎、釉原料中铁的含量控制在1%以下,便可以烧出白釉瓷器。据此可知,胎、釉铁含量的1%以下是一个关键的标准。在北朝时期,白瓷烧造已是不争的事实,但稍加注意便可发现白釉瓷器是沿着两条轨迹发展的。一是粗胎施化妆土、施透明釉的白瓷,俗称“化妆白瓷”,邢窑的高足盘和碗便是典型代表;二是白胎白釉没有化妆土的白瓷,以白河窑为代表。 如果按照上述标准,白釉瓷器的标准应是胎、釉的Fe2O3含量在1%以下,那么,“化妆白瓷”就很难达到这一标准。如果达到这一标准了,也就无须“化妆”了。而白胎白釉的白瓷是旦夕之间生成的吗?答案可能不尽人意。按照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言,应该有一个“渐进”的过程,白河窑首次发现白釉瓷器和青釉瓷器叠烧的实物资料,就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点。 证明在青釉瓷器和白釉瓷器之间存在一个过渡阶段和过渡形态。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界定哪些是“过渡产品”?哪些是“成熟产品”呢?界定的标准是什么? 六.关于陶瓷属性界定标准的探讨 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1982年版《中国陶瓷史》这样界定瓷器:“瓷器应该具备的几个条件是:第一是原料的选择和加工,主要表现在Al2O3的提高和Fe2O3的降低,使胎质呈白色;第二是经过1200ºC的以上的高温烧成,使胎质烧结致密、不吸水分、击之发出清脆的金石声;第三是在器表施有高温下烧成的釉,胎釉结合牢固,厚薄均匀。三者之中,原料是瓷器形成的最基本条件,是瓷器形成的内因,烧成温度和施釉是属于瓷器形成的外因,但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因而确定为瓷器的三个条件必须紧密结合起来。”研读这段文字,会产生一系列的疑惑:首先,白色或接近白色胎质的古代瓷器究竟有多少?至少常见的的建窑器物就不是白色的胎质,难道建窑器物不是瓷器吗?其次,我国古代瓷器的烧成温度低于1200ºC的有多少?以邢窑为例,“带有化妆土的粗白釉瓷和青釉瓷的烧成温度都较低,甚至低达1150ºC(NTB-1),而精细白釉瓷的烧成温度都比较高,一般都在1350ºC上下,最高者可达1370ºC(HN1)······由于邢窑瓷胎中含有很高的Al2O3,即使在这样的高温下,也未能使瓷器烧结,因而多数处于微生烧状态。”笔者在考察过程中,发现邢窑的粗白釉器物和其它釉色器物占95%以上,照此标准,烧成温度低于1200ºC达不到瓷器标准;烧成温度达到1200ºC了,但没有烧结也达不到瓷器标准,那邢窑还有瓷器吗?此类例子,不胜枚举。那么,我们的疑惑有解么?其实这是与“标准” 相关的问题。我们以“炻器”为例来探讨这个问题,汪庆正先生主编的《简明陶瓷词典》这样解释:炻器(Stone ware)——欧洲及日本部分陶瓷界人把我国的原始瓷器称为炻器。也有人将宋代钧窑瓷器也归属于炻器。我国陶瓷界不同意这一观点。而中国国家标准局1985-03-11发布、1985-12-01实施的《日用陶瓷名词术语》这样解释:炻瓷(Stone ware)——一种胎体部分玻化、质地较致密、透光性差、断面呈石状、带任意颜色、吸水率不大于3%的一类瓷器。上述两种解释,“炻器”、“炻瓷”字面不同,但“Stone ware”相同。由此得知,炻器Stone ware)一词源于欧洲,经日本传入中国,也就是欧洲和日本的一些学者以欧洲“标准”来定义中国古代陶瓷! “我国陶瓷界不同意这一观点”,理由是什么?以笔者愚见,这是一个标准“适用”的问题。诚如中国国家标准局制定的《日用陶瓷名词术语》在“1985-12-01实施”一样,该标准在实施之前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也不言而喻的只能“适用”于中国,而不可能“适用”于欧洲或者日本。那么,欧洲何时制定的炻器(Stone ware)标准呢?众所周知“德国的伯特格尔利用优质高岭土于公元1709年烧制出欧洲第一件白釉瓷器,公元1710年建立新的迈森瓷厂,烧制白瓷和彩绘瓷器,轰动了欧洲。”依照常理,在欧洲没有生产瓷器之前,是不可能制定瓷器的相关标准的。换言之,欧洲关于炻器(Stone ware)的标准制订时间不会早于1709年,也就是18世纪初期。据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欧洲18世纪的炻器(Stone ware)标准没理由约束此前的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瓷器产品。至于18世纪之前的中国陶瓷产品,无论品质要求还是命名权,都在中国!我们仅需要根据我们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适用”我们自己即可。 七.结语 通过对部分北朝窑址考察和初步研究,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一) 北朝青釉瓷器,在不排除南方青瓷的直接影响的前提下,有着地域性独特的“陶——瓷”发展轨迹,即北朝青釉瓷器在青黄釉陶器的工艺基础上,改进原料、借鉴南方青釉瓷器的烧造工艺,最终实现了北方青釉瓷器的发展。 (二) 白釉瓷器沿着“化妆白瓷”和白胎白釉瓷器两个轨迹 发展起来,直接冲击传统的白釉瓷器的界定标准,当引起深思。 (三) 北朝陶瓷的新现象,迫使我们重新思考古代陶瓷的界定标准。 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加之笔者才疏学浅,结论不免谬误,恭请各位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关于邢窑“盈”字款的研究


邢窑为北方白瓷名窑,始烧于北朝,衰于五代,终于元代,烧造时间大约九百余年。其技术水平在隋代已登峰造极,烧制出具有高透影性能的细白瓷。邢窑白瓷分为粗白瓷、普通白瓷和细白瓷,粗白瓷胎质粗松,胎色泛黄,胎面一般要施化妆土;普通白瓷胎色较白,少用化妆土;细白瓷胎釉的洁白度较高,胎质细腻,釉面光润,不用化妆土。从有关邢窑白瓷的考古发掘来看,邢窑细白瓷多发现于唐长安城的宫殿或寺庙遗址,如大明宫、青龙寺、西明寺等,其中一些白瓷的底部刻有“盈”字款或“翰林”款。近年来,在西安地区的一些唐墓中也出土了刻有“盈”字款的邢窑细白瓷。与细白瓷相比,邢窑的粗白瓷和普通白瓷的出土数量更多。由此可见,邢窑白瓷在唐代已是“天下无贵贱通用之”。 邢窑白瓷体现了唐代白瓷生产的最高水平,当时曾作为地方特产向朝廷进贡。其署“盈”字款者,一般认为与皇宫内的“大盈库”有关。大盈库在《新唐书》《旧唐书》中均有记载,玄宗、肃宗时称之为“百宝大盈库”。大盈库是皇宫内最大的储存金银财宝的库房,此库内的财物只能由皇帝支配、使用。目前已发现的“盈”字款邢窑白瓷以碗最为多见,另有执壶、盒、罐等。

上世纪50年代至本世纪初,刻有“盈”字款的白瓷器物在唐代遗址和墓葬中时有出土。“盈”字款白瓷的发现,为研究唐代贡瓷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故引起了考古文物和古陶瓷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盈”字款白瓷出土的时间,可以将其归纳为三个阶段:一是上世纪50至70年代邢窑遗址发现之前;二是上世纪80至90年代邢窑遗址发现之后;三是本世纪初。 上世纪50至70年代出土的数量不多,见于报道者只有1957年西安唐大明宫遗址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碗残片和1975年河北易县北韩村唐墓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执壶,此外还有上海博物馆收藏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盒。 上世纪80至90年代出土的数量渐多,见于报道者有1980年西安唐大明宫麟德殿遗址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碗州,1984年西安唐大明宫遗址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碗;1985年西安唐西明寺遗址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碗,1992年西安唐青龙寺遗址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碗和一件白瓷执壶,1994年内蒙古赤峰市早期辽墓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大碗,1997年西安唐大明宫遗址出土的一件“翰林”、“盈”字双款白瓷罐。尚未报道者有1990年河北宁晋县北河庄唐墓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碗和一件“盈”字款白瓷罐,1991年河北隆尧旧城镇唐墓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罐。

本世纪初出土数量大增,见于报道者有2002年西安唐新昌坊遗址出土的五件“盈”字款白瓷执壶和四件白瓷盘,2003年邢台市邢钢东生活区唐墓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碗和一件门瓷盏托。尚未报道者有2000年河北内丘北大丰唐墓出土的一件“盈”字款白瓷罐和2001年出土的两件“盈”字款白瓷罐与一件白瓷碗。 1957年西安大明宫遗址出土“盈”字款白瓷片后,首先引起争议的是其产地在何处,当时曾出现过两种有影响的意见:第一种认为这种白瓷可能是巩县窑的产品,理由是唐文献中有“河南府”(洛阳)进贡白瓷的记载,而在已发现的唐时属于“河南府”的巩县窑窑址中已发现了白瓷;第二种认为可能是河北定窑的产品,理由是在已发现的晚唐定窑遗址中也发现了白瓷,再加上定窑在五代、北宋之时又有刻款的习惯。 1957年冯先铭先生曾去西安考察,对这两种意见不大同意。他认为唐文献中虽有河南府贡瓷的记载,但巩县窑白瓷的胎釉发土黄,与大明宫出土的“盈”字款白瓷的胎釉洁白不合,因此这种白瓷不像是巩县窑产品。至于定窑晚唐白瓷的胎釉倒是洁白的,与大明宫出土的白瓷很接近,但唐文献中并没有定瓷进贡的记载,因此也不可能是定窑产品。冯先生认为唯一有可能的是邢窑,理由是根据文献记载邢窑白瓷进贡,且其色类雪,此与大明宫出土的“盈”字款白瓷完全相合。但由于当时邢窑窑址尚未发现,因此感到“苦无窑证”。 临城唐代邢窑遗址发现后,1980年12月13日,冯先铭、欧志培两位先生在河北师大杨文山先生等的陪同下,对临城的岗头、祁村、西双井窑址进行了考察。考察中,冯先铭先生一再提醒杨文山先生在窑址中留心“盈”字款标本。其后在1981年4月15日~17日的“邢窑与邢瓷艺术鉴赏会”期间,冯先铭先生又提到了“盈”字款问题。

据冯先铭先生的提醒,杨文山先生与临城县参加窑址调查的调查者虽然在临城窑址中找到了一些“王”、“弘”字款的标本,但“盈”字款标本始终未见。直到1984~1985年,内丘县文物组在内丘境内进行普查时,才在城关窑址发现了大量的“盈”字款白瓷片,从而使冯先铭先生认为大明宫“盈”字款白瓷产地可能是邢窑的看法得到了证实。 按内丘邢窑遗址发现“盈”字款标本,有一个由少到多的过程。最早是1984年贾水禄先生在外贸局院内土坑中发现了一片;其后是1985年在原县委礼堂一带窑址中发现了十多片;到2003年,又在原县委礼堂一带窑址中发现了20多片。 内丘邢窑遗址“盈”字款器物标本的大量出土,按理说“盈”字款贡瓷的产地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有些研究者因受定窑产地说的影响太深,所以对邢窑出土大量“盈”字款标本的事实不加理睬,在事过10年之后,仍然坚持其产地是定窑的看法,如1996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报道赤峰墓葬出土的“盈”字款白瓷大碗时,明确认定其产地是“定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盈”字款白瓷的产地问题解决之后,人们开始将“盈”字的含义转为主要话题。关于“盈”字含义的解释,研究者的分歧很大,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四种: 第一种认为“盈”字形近“盌”字,“盌”即“碗”,因此碗刻“盈”字是“以字标物”。这种解释最早是1957年大明宫出土“盈”字款白瓷碗残片以后,由西安文物考古工作者提出的。1984年河北省邢窑研究组成员毕南海先生访问西安,在谈到“盈”字款的含义时,西安有些文博人员仍然坚持这种意见。 第二种认为“盈”字可能是内丘窑址某一窑主的“字号”。这种解释最早是由河北省邢窑研究组的某些成员提出的。认为“盈”字作为“字号”,可能是“姓氏”用字,或“名”中用字,也可能是“吉祥”字,根据是临城窑址中发现了多种类似“字号”的字款,比如“王”、“楚”、“季”、“弘”等。这种解释出现后,曾受到内丘文物工作者的批驳。 第三种认为“盈”字款是内丘邢窑“专为宫廷烧造贡瓷”的一种标志。这种解释最早是由内丘县某些文物工作者提出的。由于当时临城窑址发现了姓氏款标本,而内丘窑址中尚未发现,故他们认为“临城窑是民窑,不烧贡品,不受官府控制,所以窑主可以刻上姓氏作为商标”;而内丘窑因“专为宫廷”烧造贡瓷,“受官府控制”,不能刻姓氏。正是因为如此,故在内丘窑址中只发现了作为“贡品”标志的“盈”字款,而“没有发现姓氏刻铭”。 第四种认为“盈”字是唐宫内“百宝大盈库”的一种标记。这种解释最早是上海博物馆陆明华先生提出的。他认为根据《旧唐书》和《新唐书》的记载,唐中期或者中晚期内府设有皇帝私库,名为“大盈库”或“百宝大盈库”,进贡白瓷上刻的“盈”字,应是“以百宝大盈库之‘盈’字作为标记、专供天子享用的定烧器”。

以上四种解释各有各的道理,但以哪种为是,笔者愿作如下认识: 第一种认为“盈”即“盌”的解释是绝对不能成立的。理由是“盈”、“盌”二字虽然形似,但“盈”绝对不是“盘”,含义更不是“以字标物”,如果说“盘”上刻“盈”字是“盌”即碗,那么刻在执壶、盒、罐的“盈”字又该如何解释?我想是无法回答的。 第二种将“盈”字解释为“字号”是一种推论,是根据临城窑址发现多种类似“字号”字款标本后的推论。按这种推论,充其量也只能说是“有可能”,但拿不出令人信服的实据来,因此这种带有推论性质的解释缺乏说服力。 第三种以“盈”字为贡瓷“标志”的解释太笼统,以内丘窑址只有作为贡品“标志”的“盈”籽而无“姓氏刻铭”的说法太冒险。理南足一旦内丘发现了“姓氏刻铭”怎么办?果然,后来内丘出土了“和”字埙,无疑使这种解释不攻自破。 第四种将“盈”字解释为“大盈库”标记,从文献记载上是有根据的,因此比较具有说服力,故研究者多从其说。2001年邢台市清风楼东侧南长街施工时,在土坑中出土了一批“大盈”款白瓷残片,无疑为“盈”字为“大盈库”标记的解释提供了有力的物证,从而使这个长期争议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古临清贡砖官窑窑址


临清贡砖炼制现场

今年5月,山东省考古研究所的考古人员在古运河北岸、临清市戴湾河隈张庄村发掘出土了17座古代临清贡砖窑址。发现的17座古代窑址,年代从明朝一直到清朝末期。这次考古发掘,让临清贡砖“官窑”首次以实物形式亮相,保存完好的古窑,成为临清贡砖“官窑”的第一个历史样本。

拂去这个“历史样本”上的尘埃,古临清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大运河沿岸的清明上河图。我们选取曾在临清地方志上留过痕迹的四个人物,来展现当年的繁华。

民工章老汉

隋朝时候,临清有条章子巷,巷里住了位章老汉,以小本生意为生。605年,隋炀帝下令挖大运河,先后征发了民工200多万人,章老汉也被征去挖河了。他非但不悲伤,反而非常高兴,干活十分卖力,因为他做梦都想着有一天运河会通到他的家门口。

流血流汗挖了四年,成千上万民工累死了,运河通到了洛阳,通了江南,就是没有开到临清来。章老汉回到临清后,一头栽倒在病床上,终日痴呆似的唠叨:“会通、会通、会通,生个儿子叫会通,抱个孙子叫会通。”不少人以为章老汉得了失心疯,后渐渐明白老汉心意:运河开通了,水陆交通也就便利了,临清的买卖就好做,生活也就容易过了。

几百年后,元世祖忽必烈定都北京,下令开凿从山东东平到临清的一段运河,连接原有运河,从北京到杭州便可贯通。但当时河道浅窄,水源不足,超大船只无法通行。

1410年,明成祖朱棣派工部尚书宋礼督领25万民工疏浚治理会通河,但屡屡受挫。农民白英毛遂自荐,根据会通河的地势水情提出策略,解决了会通河水源不足、地势高低不平的难题。

1419年,会通河治理工程竣工,临清正式通航。

商人史永顺

明清时代,江南纺织业发达。江苏商人史永顺一直从事丝绸布匹销售,京杭运河通航后,他看准了北方商机。1489年,史永顺乘船北上,行至临清时,发现运河交通繁忙,操着南腔北调的商人在临清登岸经商,胡同内、巷子里,吆喝声、叫卖声不断。

史永顺沿运河行走,见河内舰船如梭、帆影入画;岸上车水马龙,人流如潮。一间间门市鳞次栉比,各种货物,绸缎、贝蛤、瓷器、果品、布匹等琳琅满目。

此时的临清城,一条长街贯穿南北,自北而南分为锅市街、青碗市街、马市街三段,长达三里有余。锅市街及青碗市街两侧,皮货、冠帽、鞋袜、杂货、米豆、纸张等各类店铺林立,其中瓷器店和纸店多达20余家,羊皮店七八家之多。马市街主要集中了银钱、皮货、帽靴、海味、果品、杂货等铺。而长街以西有白布巷,店铺以布店为主,绸缎店则集中在与其相交的果子巷,布匹、绸缎等铺多达数十家。再往南为十余家粮店的粮食市。

临清北区东起广积门,西抵卫河东岸,不到二里的路两侧店铺百余家,古玩珍宝、金属器皿、粮食、木材、估衣,缎行及金珠宝饰应有尽有。该区域聚集了较多的手工业者,除碾坊、磨坊、油坊外,加工皮、毛及竹木器的手工业者聚居。东区北至永清门,西迄鳌头矶,沿汶河北岸有粮店三十余家,经销自济宁一带沿汶河北上的粮食,柴市街多柜箱、金漆、杂货、丝店等,更是四乡柴薪集中之地。

而后,史永顺在临清设立丝绸商铺,将南方棉、丝织品从临清中转,如此一来,其经营的丝织品开始遍及全国。史永顺举家由江苏迁居临清,与临清冀家大院、朱家大院、汪家大院、赵家大院等一起成为大家族之一。

文人黄威宏

东昌府文人黄威宏因得罪当地官僚,准备找个地方先躲上一阵。想了半天,黄威宏决定藏身于临清。临清在东昌府北面,在运河坐船,三两个小时便可到达。那里城市繁华、商贩众多,便于躲藏。

当时临清商业发达,城中各地商人云集于此,著名商号多半为天津商人,饭馆里的饭菜口味也多为天津味。

临清共有八大景点,分别是秦汉古堤、塔岸闻钟、鳌矶凝秀、清真古寺、玉带三桥、古刹宝塔、东郊孤松、古渡烟柳。每个景点,黄威宏全游了个遍。街市上,山东快书、临清时调和临清琴曲,咿咿呀呀,令黄威宏流连忘返。

这里的风流繁华,也吸引了康熙、乾隆。正在临清避难的黄威宏,还曾亲眼目睹乾隆皇帝御驾临清。

匠人冯魏祥

1403年,燕王朱棣在南京称帝,随后迁都北京,营建新都成当务之急,遂频诏山东、河南两省和直隶、河间诸府建窑烧砖,并在临清设工部营缮分司。

当时临清一位官员的亲属冯魏祥在临清运河东岸约10公里处挖窑烧砖。光冯魏祥麾下就有4座官窑,两百多工人。砖上印记烧造时间、地点、烧造人等,以示负责。

为保证砖的质量,冯魏祥有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烧砖用的土,过完大筛子,还要过一遍小筛子,然后再将土用水过滤。滤满一池,待泥沉淀后,再从滤池中将泥取出,用脚反复踩匀,才能用来脱制砖坯。脱好的砖坯晾干之后便可装窑烧制。

烧制好的贡砖要逐一敲验,“以体制坚细,色白声响者方可入选。每块合格的成品砖都要用黄裱纸包好,运往京城。”

砖窑每年出12窑砖,按平均每窑2500块计算,冯魏祥的4座官窑年出砖12万块。而当时临清有384座窑,按每窑每年出砖3万块,384座窑年可出砖1152万块。

临清贡砖的出名源于1957年定陵的发掘。当时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和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曾经在发掘现场看到建陵用青砖上有“临清”字样,历经500多年历史的临清贡砖印记清晰,不蚀不碱,声如铜音,这让郭沫若和郑振铎赞叹不已。经过考证,大半个紫禁城所用的青砖大都是临清生产的“贡砖”。

官窑与民窑的关联


官窑起自唐,有两种涵义,一是指贡器,一是指官厂。自唐代至元代,官窑多有贡器,少有官厂,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进贡给统治阶级,这种瓷器就叫做贡瓷和官窑。那时,唐代在产瓷区设有司务,如唐景隆初(公元707—709年)褚绥为景德镇(原新平)司务,奉诏监烧献陵祭器。宋代设监,如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派殿前承旨赵仁济监理越州窑务。到了元代则设局,以提领监陶,后改为本设总管。他们烧出的“景德年制”、“枢府”等款式的瓷器,分别称为“景德窑”、“枢府窑”等。

明代采取“官办民烧”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50多座,专门烧造御器即贡器。清代与明代不同,采取的是“官搭民烧”的形式,其产品分“钦限”和“部限”两类,前者是专给皇帝用的,后者是给朝廷和外交礼宾用的。

民窑是对官窑而言。广义地讲,凡属非官府经营的,进行商品性生产的瓷窑及其产品,都是民窑。 民窑的历史远比官窑早得多,陶瓷器均产生于民间中,到了唐代,瓷器成了重要的出口商品之一,远销印度、埃及和波斯等地。据考证,在这些地区都发掘有唐三彩、越窑青瓷和邢窑白瓷等。民窑于此已有较大的发展,并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

唐代以后,各地民窑辈出,竞相媲美,往往有供不应求之势。其中著名的,宋代有钧窑、汝窑、定窑等。宋元时,民窑发展较快,仅景德镇的民窑就增加到300座之多。此时的民窑完全属于商品生产的性质,民窑在产量上所占的比重比官窑大得多,在质量上也有一定的发展。到了清代,民窑占了压倒优势,官窑瓷器也为民窑所出。

窑址类遗址保护的探索与思考


在我国光辉灿烂的文化艺术宝库中,瓷器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历史悠久、内涵丰富,集中体现着中华民族的审美爱好和性格特征,是我国的文化象征。而窑址作为古人生产和制造瓷器的工作场所,则是承载这一历史的文化载体。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的窑址在遭受自然侵蚀的同时也遭到越来越多的人为破坏,它们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本文通过对部分古窑遗址保护规划的研究,并参考其它相关规划,试图对窑址这一类型的遗址保护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总结、探讨和反思。

1.窑址类遗址保护的现状 截至2006年,我国共颁布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351处,其中古遗址总数约占1/5,古遗址在每批名单中所占的比例也呈现出递增的势头,这表明国家对遗址保护的重视程度在逐渐加大。窑址类遗址作为大型古代手工业遗址的代表,其重要性也逐渐为人们所关注。目前,国保单位中的窑址类遗址共40处,占古遗址的比例约7.9%。但是,据不完全统计,在这40处中,仅有少数几个窑遗址已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的保护规划,其它遗址遭人为或自然破坏的状况仍然十分严重,如上林湖窑址、龙泉窑址、禹州窑址、汝州窑址等均数次遭人为盗挖。值得注意的是列入国保单位的窑遗址命运尚且如此,其它数量众多且尚未列入国保单位窑遗址的命运也可想而知。 因此,古窑遗址的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

2.窑址类遗址保护的特殊性 相对于列入国保单位中其它类型的遗址来说,窑址类遗址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遗址遗存较为丰富 由于瓷器烧制的技术与火候难以掌握,因此在烧制时会产生较多的次品与废品,同时烧制时使用的匣钵也被废弃,经过日积月累这些废弃物便大量堆积在窑址的周边地区,形成堆积层。堆积层覆盖在窑址的四周,埋藏较浅,便于考古工作的探查,相对于城市遗址类埋藏一般较深、不易探查的特点,窑址类遗址的可识别程度相对较高。 其二,遗址分布相对密集 由于瓷器烧制的原料较为特殊,且烧制的环境与工艺要求也相对较高,因此在某一片适合烧制的地区可能会集中分布数量较多的窑址。 其三,窑的区域类型比较复杂 城市遗址的研究对象较为单一,而窑址类遗址研究对象的类型十分复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陶瓷的时代跨度较大,差异显著。由于我国文化历史悠久,各个时代审美情趣的差异使陶瓷的类型变化较大。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就出现了彩陶与黑陶,陶器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占据主体地位。原始瓷器在秦汉时期开始出现,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在唐宋年间白瓷和青瓷成为当时的主流,到了元明清三代青花瓷逐渐为人们所热衷。其次,同一时期不同地域的陶瓷类型也有较大的差异,这一特点在宋、辽、金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一时期有汝窑、官窑、哥窑、定窑、均窑、耀州窑、吉州窑、龙泉窑、磁州窑、建窑等多种瓷器类型,其中有的同属一个谱系,有的则差异相对较大。窑遗址是瓷器的文化载体,瓷器的复杂类型也就决定了窑遗址时代差异与区域类型的复杂性。

其四,人为破坏愈演愈烈 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收藏品市场也日益火爆,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转向了瓷器的收藏。受到利益的驱动,加上窑址堆积层丰富便于盗挖者识别的特点,窑址遭人们盗挖的现象十分突出。 新闻中也不断传出窑址遭盗挖的消息。如河南汝州张公巷窑遗址2003年遭盗挖,长沙铜官窑遗址2006年遭盗挖,福建建窑遗址2004年遭盗挖等。对于城市类遗址,由于没有利益的驱动,人为的有目的的盗挖则相对较少。窑址的盗挖不仅盗窃了重要文物,而且破坏了窑址内部的文化层,给今后窑遗址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3.窑址类遗址保护的探索与思考 由于窑遗址具有区别于其它类型遗址显著的特殊性,因此可以将其当作一个类型来加以研究。对于窑遗址的保护规划工作,也有很多方面值得深入探讨与反思。 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一直是保护规划的核心问题,窑遗址的保护规划也不例外。在大窑龙泉窑保护规划制定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批准范围的划定与批准 国务院2003年公布的《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完成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四有”工作。在制定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是由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中没有规划设计单位的参与,同时在划定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以后,报请浙江省政府又迟迟未能获得正式批准与公布。文物主管部门单一划定的范围带有一定的局限性,缺少对文物本体之外环境的关注,同时在划定范围后又没有及时公布,缺少相应的法律效力。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应由文物部门牵头,协同地方的各个有关单位,在规划设计单位的参与下,最终确定窑遗址的保护范围。在范围划定之后,要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批准,使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使遗址得到有效保护。对于由文物保护部门划定、已经获得正式公布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要重新评估其保护范围的有效性,修订后报请上级部门批准。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窑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划定时应针对不同的对象。对于保护范围,《文物保护法》和其实施条例中已有相关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窑遗址中的文物本体是指窑址及其生产瓷器的场所,即窑址及手工作坊遗址等。在保护范围划定中,要使窑址、手工作坊遗址与保护范围边界间距恰当,部分重点窑址要考虑其所在的地形环境,保护范围的边界要适当外扩。窑址中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地下窑址的可能分布区、遗址周围的环境风貌、当地的经济情况等。其中,还要特别注意窑址周边的现有遗存,包括交通方式、交易场所、古村落遗存等。交通方式、交易场所的遗存反映当时陶瓷的交流方式与对外关系,而古村落遗存则反映了当时窑民的生活场景,这两方面内容都是窑遗址文化遗存的有益补充。 保护范围内是否分级 一般来说,大遗址的保护范围面积都相对较大,因此多数都在保护范围内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 》中也明确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大窑龙泉窑遗址的情况相对特殊,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仅有为数不多的3处窑址经过考古发掘,其余约40处窑址仅探明了位置,其它具体情况则不太清楚。根据这种情况,在保护规划制定的初期,我们将这3处窑址划为重点保护区,其它则划为一般保护区。但是,考虑到区别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依据之一就是是否具备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而大窑龙泉窑遗址的保护范围中尚有大量窑址的情况不明,无法判明其确切价值。因此在后期修改保护规划时,我们没有对保护范围进行分级。今后在经过具体的考古发掘,有了确切的评判依据后,可以对保护规划进行进一步修订,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边界的可操作性边 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的边界在图纸上很好表示,但是如何将其准确落实到实际中,这就牵扯到一个可操作性的问题,在丘陵、山地地区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大窑龙泉窑地处浙西南的山区,遗址区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采用界桩的方式来划分其边界,这种方式也有其利弊。图纸上界桩相连成为一条边界,在总图上易于区分遗址区的内外。但是,图纸仅是一个二维的图形, 落实到三维的具体地形中如何操作?在三维地形中具体操作的准确度如何?多数规划中边界采用文字描述的形式,如沿某某等高线南向延伸20米,这种方式在具体操作中的准确度也值得考虑,等高线是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实际操作中工人如何能识别这条等高线?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能否在规划中引入相对高度的概念。在规划时,先确立易于识别的一个三维坐标原点以及几个固定的坐标点,其后以这几个点为依据,引入相对高度,确定边界的三维控制点,然后将三维控制点相连形成边界。 这样做可以较为准确的控制边界的形状,同时由于高差较小易于工人实际操作中的感知与测量,操作的准确度也能大大提高。当然,这一方法需要大量细致而有效的前期调研工作,其操作的可行性也有待今后的进一步研究。 制定保护规划中需要重视的几个方面: 必须重视基础工作 窑址的特殊性和类型的复杂性决定了在规划中必须重视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包括基础资料的搜集与整理、遗址现场的调研评估,以及对窑址的历史价值、工艺价值和利用价值进行评估的工作。由于人为破坏严重以及保护不得力, 窑遗址的现场一般都较为散乱,因此,在现场调研中必须对重点窑址进行深入探查,查明现状,如窑床走势、风化损毁情况、人为盗挖情况等,对于一般窑址也要进行基础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列表显示其所处位置、出土文物、考古发掘、具体损毁情况等,以供今后的不时之需。前文已提及瓷器的类型十分复杂, 因此在搜集基础资料的同时有必要研究该窑所属瓷器的类型以及该窑与其它窑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其烧制的来龙去脉、区别于其它窑的显著特点,以及对其它窑的影响等。只有踏踏实实的完成基础工作,才能对该窑的类型与特点、历史底蕴,以及遗址区内窑床的分布情况与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下一步规划的编制工作。

即将被吞噬的桂平窑址

必须重视环境的整体保护 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的《西安宣言》中强调环境对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重要性的贡献。“除实体和视觉方面含义外,环境还包括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去的或现在的社会和精神活动、习俗、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利用或活动,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它们创造并形成了环境空间以及当前的、动态的文化、社会和经济背景”。环境对瓷器的烧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为瓷器的烧制提供了原料、燃料以及烧制的场所,同时也为周围的窑民提供了居住的场所, 可以说环境与烧制瓷器各个环节与要素的关系都是十分密切的。大窑龙泉窑遗址四周环境良好,琉华山为瓷器的烧制提供了原料和燃料,大窑溪蜿蜒数里提供了水源,大窑村依山而建是古代窑民居住的场所,这样就构成了独特的山、水、窑、村共生的自然风貌,同时遗址区内还遗存有一条砖石小道,作为古代大窑及附近区域瓷器外运的重要通道,它见证了古代遗址区内生产与生活的场景,是环境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窑遗址周边环境整体保护的价值在于它不但可以展现给人们一个瓷器烧制的环境氛围,而且还可以将与窑遗址价值相关联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景观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使其周围的历史信息达到最大程度的整合。

必须重视瓷器烧制传统工艺的保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窑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烧制瓷器的传统工艺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方面由于周围环境的因素使传统工艺受到了巨大的破坏,如窑址周围取土点的消失使原料来源匮乏,林木缺乏影响了传统燃料的来源,环境污染使水质发生变化等等,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对传统工艺价值的认识,在保护规划中往往对有形的文物本体保护加以重视,而忽视了对无形的传统工艺的保护。因此,在保护规划中有必要将瓷器烧制的传统工艺上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来加以认识,将其作为窑遗址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加以保护,最大程度的提高传统工艺的历史地位,使其得到有效保护,以免陷于失传的境地。 必须确立相关管理机制 大遗址由于覆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往往由众多行政部门齐抓共管,窑遗址也不例外,一般会涉及到文化、林业、城建、交通、旅游等相关行政部门,部分窑遗址还可能分布在不同的行政县、市。在这种由多个政府部门共同管理的机制下,办事效率十分低下、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经常发生,这对于窑遗址的保护与管理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成立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一方面加强对遗址区的管理与保护,另一方面负责协调各个县市、各个行政部门的工作,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以避免管理的盲区。同时管理机构的人员相对稳定,各人分工明确,业务相对独立。对于面积较广的遗址区,还可以设立分片、分区域的管理站,由遗址区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负责日常的保护、监测等工作。最终,建立明确的管理机制,使其成为窑遗址保护全过程的主持者和监督者。

保护工程的探索 由于窑址数量众多、覆盖范围广加之部分窑址情况较复杂,因此有必要将窑址的保护工程作为一个专项的系统课题来加以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以及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才能使窑遗址能够得以切实保护。其保护工程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保护工程应有针对性 窑址由于数量众多,价值高低不等,因此多数窑址可采用回填的方式加以保护,对部分有突出价值的则需要重点保护。 保护时要考虑其所处的小环境,如周围的地理地质、当地的环境气候、窑址的遗存与损毁状况、匣钵的堆积情况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针对性的做好保护工程。 (2)保护工程应有合理性 由于窑址所处地理环境的不同,以及瓷器烧制传统工艺的差异等特点,保护工程不能生搬硬套其它地方遗址的保护方式, 应具有适合当地情况的合理性。如我国传统的瓷器烧制方式分为龙窑和馒头窑两种,龙窑依据山形,产量较大,多用于民窑,而馒头窑讲究少而精,官窑多采用这种方式。因此,根据窑址的具体分布特点,采用不同的点状或条状形式来加以保护。 (3)保护工程应有有效性 窑遗址保护工程应防止人为的破坏,同时降低遗址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作用,从这一点上来考虑,保护工程应具有有效性。这也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如采用何种方式才能将盗掘者阻在遗址区之外?在堆积层的栈道上,采取何种措施才能有效控制游人捡拾瓷片?采用何种方式,才能有效防止遗址表面的风化速度?处于山谷地段的窑址,如何有效的做好防水、防洪措施?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古窑遗址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弘扬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古窑址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同时它也是一项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课题,需要多专业、多部门的人员通力合作加以探讨,并不断的进行反思与总结,从而摸索出一条有效的保护方法与措施,使窑遗址的保护切实可行,给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添上浓重的一笔。

长沙铜官窑遗址确查窑址76处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李国斌 通讯员 梁笑)记者从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获悉,自去年长沙铜官窑遗址公园考古工作启动后,至今考古工作队已在石渚湖南北两岸约2公里范围内确查窑址74处,还在铜官窑遗址西北的觉华山西北麓发现两座窑。

据领队张兴国介绍,石渚湖北区基本与现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范围重合,面积约68万平方米,确查64处窑址,其中有9处已彻底被毁。专家判断,北区内沿河(湘江)、沿湖(石渚湖)的窑群,其始烧时代可能相对较早,堆积区地层底部以青瓷为主。石渚湖南区窑址面积约60万平方米,共确查窑址10处。调查表明,石渚湖南岸以烧制青瓷器和粗陶胎质的大型盛器为主,南北两岸的窑址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对于觉华山西北麓发现的两座窑,张兴国表示,这说明唐代窑址从石渚湖向北到铜官老镇都有分布,铜官一带的制瓷业在唐代就已十分繁荣,历史时期湘江两岸的窑址从铜官到湘阴直至洞庭湖口连绵不断。这些以烧制青瓷为主的窑址很可能就是《茶经》中所提及的岳州窑,长沙窑早期烧制的青瓷产品可能被视为岳州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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